节令玩具是指那些在特定的节日里所出现的玩具,如春节的烟花爆竹,元宵节的走马灯、玩具灯,端午节的香包、布老虎,以及中秋节的兔儿爷等等。这些玩具常常与有关节日的传说典故相联系,体现了节日的民俗内容,成为节日的标志。节令玩具的时间性很强,节日过去,玩具遂被搁置;节日来临,玩具又开始流行。它们丰富了节日气氛,成为节令习俗的组成部分,受到人们的喜爱。
爆竹
爆竹也叫“爆仗”、“炮仗”,唐代时写作“爆竿”,南方各地又称之为“纸炮”、“响炮”。如果把许多单个的爆竹联结成串,则叫作“鞭炮”、“响鞭”、“鞭”。
最早的爆竹只是将竹子放入火中焚烧,因会发出“噼哩啪啦”的响声,故称爆竹。南北朝时梁朝入宗懔在《荆梦岁时记》中记载了当时的习俗,说:每年正月初一,“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燃草,以辟山臊恶鬼。“山臊是什么呢?宗懔援引《神异经》解释道:西方的山中有一种怪物,身高仅一尺,长一只脚,这种怪物“性不畏人”,谁触犯了它,它就让谁犯塞热病,这种怪物名叫“山臊”。“以竹著火中,扑噼有声,而山臊惊惮。”由此可见,“爆竹”是为了驱赶瘟神。历代相传,燃放爆竹就成了驱邪避崇、迎新纳福的习俗。
唐代称爆竹为“爆竿”。来鹄《早春诗》中有“新历才将半纸开,小庭犹聚爆竿灰”的句子,即指爆竹。自宋代开始出现用纸张包裹火药的爆竹,并制成鞭炮,周密在《武林旧事》中曾经提到西湖少年竞放爆竹的事,并记载了岁除时爆竹的花色品种“有的果子人物等类不一”,又说这些爆竹:“内藏药线,一觱连百余不绝。”大约是指当时的鞭炮。
明清两代,爆竹更为流行,花色品种也不断增加。燃放爆竹的时间已不限于大年初清晨,除夕夜即开始,子夜零时达到高潮,俗称“迎神”。这时,无论贫贵贱均要放爆竹,李家瑞《北平风俗类征》引《壶天录》说:
“京师人烟稠密,甲于天下,富家鄣购千竿爆竹,付之一炬。贫家即谋食维艰,索逋孔丞,亦必爆响数声,香焚一柱,除早年之琐琐,卜来岁之蒸蒸,此习沿类然也。”
清人李光庭《乡言解颐》中记录了一首“乡谚”:
“糖瓜祭灶,新年来到,闺女要花,小儿要爆。”
这记载都反映了清代民间对爆竹的重视,爆竹已成为新年之际不可或缺的重要民俗物象。对于当时燃放鞭炮的情景也可以从古籍中寻见。清朝谢文翘《教门新年词》中说:
“通宵爆竹一声声,烟火由来盛帝京,宝炬银花喧夜半,六街歌管乐升平。”
李声振《百戏竹枝词》也说:
“一声爆竹除残腊,换尽桃符逐崇加,且缓屠苏守岁饮,听他万户震天雷。”
农历除夕燃放爆竹的习俗一直流传至今,每年除夕全国无数人家都在子夜燃放爆竹,连台湾省也不例外,娄子匡、许长乐所著《台湾民俗源流》中说:
“台湾民间,春节迎新,谓之‘开正’,焚香,放鞭炮,开门大抵按农历历书上所定的吉时。”
现在,鞭炮已成为新年的标志,标明节日的来临。
爆竹除了在新年时燃放之外,迎神、赛会、祭祀、祈祷等民俗活动中隆重热烈的场面也要燃放,近人徐珂在《清稗类钞》中写道:
“五月初二日,京畿致祭财神,燃放鞭炮,昼夜不休,商店尤盛。”
现在,这种于祭祀活动中放爆竹的习俗仍盛行民间。河南省淮阳县的伏羲太昊陵前经常有前来祭礼的人群,人们竞相焚香膜拜并燃放鞭炮。当地的谚语说:“烧香放炮,人祖爷知道。”浚县两山寺观林立,前来上香朝顶的人们也要燃放鞭炮,当地谚语说:“放火鞭,保平安!”近代以来,这种习俗流传很广。鞭炮的用途早已超出了起源时期“驱瘟神”的范围,演化为一切喜庆、隆重场合的重要标志。现在,无论婚嫁、祝寿、商店开张、工厂开业还是新屋上梁,几乎没有不放爆竹的。
爆竹的品种相当丰富,最为普遍的是“单响”、“双响”和“鞭”三大类。大个的单响爆竹也叫“麻雷子”,双响也叫“二踢脚”。双响爆竹的纸筒内分两层安放火药,下层火药的作用是将爆竹送上天空,上层火药凌空爆响。在双响的基础上,又研制成多响爆竹,清朝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说:“花炮棚子制造各色烟火,竞巧争奇,有盒子花盆,飞天十响。”飞天十响今已演变为“闪光雷”——一长纸筒,内装若干药弹,点燃后依次射出药弹,凌空爆炸,并伴有银白闪光,故名闪光雷。因其火力强硬,易伤人。故自1987年春节始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均禁止燃放闪光雷。
鞭炮的名目也很多。钢鞭——用牛皮纸密裹火药,爆响时声音清脆响亮如钢铁。钢鞭一响为一头,“霸王鞭”可多至万头。在一挂鞭中定点加入特殊爆竹则称“节鞭”,通常是十响夹带一个麻雷子。燃放时即可出现响声节奏。南方城镇流行用彩纸裹药的“花鞭”,燃放时被火药崩碎的彩纸纷纷飘落,十分好看。如用粉红色纸裹药即名“遍地桃花”,用淡黄色纸则称“落英缤纷”,用金黄色则名“洒金鞭”。
河南省浚县西部的新镇乡每年正月十八到十九都要举办“九流渡天仓会”,会上有一项著名的活动“长鞭会”,将无数头鞭炮串联在一起,沿路支架在树枝上或支架上,连绵十几里不断,穿街过巷一路燃去,招引无数群众围观欢呼。有时,把长鞭挂在高大的古树上,上下起伏连绵不绝直把巨大的树冠全部缠满,燃放时,要连续爆响一整天。类似“长鞭会”这样的大规模燃放鞭炮的活动在南方各地也有流行。勤劳朴实的中国农民以这样宏大的场面来庆贺当年的收获,并预祝来年有更大的收成。
各地农村放鞭炮的活动均在春节期间形成高潮,节前鞭炮大量上市。进入腊月以后“炮仗市”即告开市。它是农村节日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场面极为宏大热烈。各家鞭炮商都竞相把货物运到指定地点,然后就型燃放自产的鞭炮以招揽顾客。炮仗市上鞭炮声此起彼伏连接不断,天空中飘满青烟碎纸,地面上万头攒动,吆喝声、喝彩声不绝,形成一派欢乐繁华的景象。
历史上鞭炮为家庭手工作坊生产,个体经营销售。在鞭炮产地在专门制作销售炮仗的店铺。鞭炮,只在春节前后形成供销高潮,所以生产也有旺季淡季之分,专业作坊常在繁忙的旺季临时雇用短工,许多自家无力经营的艺人,专去作坊中帮工。《清代弄部钞档》内记录有湖北襄阳县制做爆竹的情况,乾隆五十六年四月十一日,武昌巡抚福宁写道:“邱杭来陈斌铺内帮做爆竹,每月工钱六百文。”又有嘉庆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湖北武昌巡抚钱锴写道:“李得林雇在刘应观店内帮做爆竹,议定每月工钱三百文。”当时店铺雇用帮工做爆竹是很常见的事。
清末,鞭炮生产日益发达,为提高工效,爆竹生产制作方法得到改进,费工费力的手工生产已改为半机械生产,甚至制成了“搓爆竹机”。近人珂所编《清稗类钞》中记载着光绪年间湖南省一名少女研制的该机形制及操作方法:
“光绪时,湖南省邑有逆旅主人袁某,有女,年十八九,慧甚,能制拼爆竹机。其法,先用二版中横铁丝十余枚,取滑藤及糯粥煮纸为糜,以油傅铁丝上,取如糜者乘热倾二版间,急搓之,凡十数次,搓纸掷铁丝上如软竹,置石灰中养之,一炊许,坚如铁石矣。复有二板,上板密排多刃,下板密排多槽,槽与刃相受相距,皆以寸,取所搓者数百枚,拢去铁丝,置此切之,皆寸断为短筒。又有二板,下板有多孔,深八九分,圆往与短筒等,孔底铺黄泥如细粉者一层,厚二分许,取短筒——植于孔中,上板上有多针,与孔数相应,长八寸许,较搓时铁丝略粗,剡下方上,短筒既植立,取针板压之,针从铁丝旧痕而入,但使稍大,能容火药,筒底黄泥受压,皆入筒二分许挤紧矣。取去针板,倾火药其上,寸许厚。另取平板压至二三次,震动筒板亦二三次。药尽入筒,取铁锤遍锤筒顶,取胶水涂之,欲其弥缝无隙也。俟干,取针板刺之,尽其剡,不尽其方,取药线插所刺孔中,而爆竹成矣。日成爆竹二万,售钱千,为之一年,有赢息矣。且凡孔凡针,皆女亲执锤凿为之,不假他人手也。”
这里记载的少女所制搓爆竹机当是清末制造爆竹技术不断改革的结果,从中显示了爆竹业的繁荣。
民间爆竹生产一直处于个体生产、自产自销的状态之中,制作技术与火药配方的交流与推广受到很大限制。尽管爆竹的需要量较大,但生产技术的进步速度一直较慢,这种状况几乎贯穿整个爆竹发展的历史,不能不是民间工艺史上的一件憾事。
本世纪50年代以来,个体的爆竹作坊逐渐消失,爆竹生产均为国家工厂进行,较著名的花炮厂有湖南浏阳花炮厂、江西万载、宜春、萍乡花炮厂等。本世纪70年代以后,除各地国营花炮工厂之外,在具有花炮生产传统的各地乡镇相继办起了村、队花炮厂,山东省掖县朱桥镇、河北省新城县白沟镇,河南浚县二郎庙等地均在继承传统品种的基础上重新开始生产鞭炮。
中国鞭炮的生产与销售,具备了非常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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